2013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等各级单位统一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并颁布了关于印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中国**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2016年山东省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级地区要根据《山东省2016-2020年乡村规划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编制相应的乡村建设规划。农村规划一次又一次的被推向新的起点和高度,无不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建设的认可和重视,农村规划的编制办法也同样经过了一轮又一轮的改善。
新农村规划和村庄整治在设计阶段,除了常规的大纲形式及编制原则外,还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分清突出问题与一般问题,对症下药
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是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排水、下水道和污水处理系统是农村社区型基础设施的软肋,也是埋藏在农村居住环境中的最大的环境隐患问题;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建设与村镇建设的不协调导致农村交通安全问题;生活垃圾不科学的处理方式已经给农业的和城市饮用水造成可持续发展问题;随着农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能源结构日趋多样,农村建设存在消防、防洪和卫生防疫方面的协调问题;缺少村庄规划指导的农村住宅发展产生了诸多社会和谐的问题;在没有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各部门对农村独立建设引发的统筹问题等。
2. 确保规划与规划管理的实施
规划,对于城市的人来说也许已经耳熟能详,可是“规划”二字与传统的“农村”概念的结合还是近年来建设新农村后的联系。尤其是“新农村”概念的提出,囊括了“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个方面,对农村规划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首先应坚持“规划先行”,有了合理的规划,并依托就村落的现有规模进行改造,因地制宜,杜绝任何地区任何地段的规划都“一刀切”的现象,以科学的设计正面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及产业的改革发展。其次要严格按规划稳步实施,规划不只是“墙上挂挂,纸上画画”,新农村建设时期应该由各方严格把控规划的落实情况,禁止农用土地的建设用地开发,有秩序的进行开发建设,在确保建设质量和后期服务的同时,发展城市社区化管理模式。
3、杜绝“外装修“问题。
村庄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并非是唯一的工作重点。村庄整治是加强基本建设的需要,是社区“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有规划,有计划实施的系统工程,应该常抓不懈。发动群众整治一下村容村貌是必要的,但不是规划不是面子工程。倘若我们把注意力和切入点集中放在村容村貌的“外装修”和整体翻新上面,那就会使新农村建设失去了重心,扭曲农村的发展方向。
4、把握好分期规划与分步实施的节奏
乡村规划同城市规划一样,也是一个有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分布持续实施的指导性方案。乡村建设规划不是一步到位的短期工作计划,而是可持续性发展和分步实施的长远性的方法和过程。
以城市规划为例,各类规划的规划年限一般为规划当年至10-20年左右,农村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比更具有可塑性且土地升值潜力更大,其规划年限可经讨论验证后,较城市规划年限适当缩减,以适应未来城镇周边地区联动发展的趋势。